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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条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条规定擅自发布动物疫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从事动物疫病研究、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评估的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对饲养的种用、乳用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疫病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七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检疫合格,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
畜牧法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
畜牧法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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